人与人之前,误会和矛盾时有发生,如果不换位思想,总是站在自已的利益和角度看问题 ,就容易使误会越积越深,矛盾越结越大。其实,人与人之前的很多是非之争,无非“人”“我”之别,如果“人”“我”互换互想,很多是非便都迎刃而解。
之前读过这样一则故事:一个盲人走夜路,手里总是提着一盏照明的灯笼。人们很好奇,就问他:“你自已看不见,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呢?”盲人说:“我提着灯笼,既为别人照亮了路,同时别人也容易看到我,不会撞到我,这样既帮助了别人,又保护了自已。”这则故事告诉我们,遇到事定要替别人着想,替别人着想也就是为自已着想。替别人着想是一种胸怀,一种博爱,更是一种境界。为他人着想,在关键之时,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,这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。要学会把爱送给每一登上人,并以此为快乐。
叶圣陶先生在教育子女时也举过一个例子:一位父亲让儿子递给他一支笔,儿子随手递过去,不想把笔头交在了父新手里。父亲就对儿子说:“递一样东西给人家,要想着人家接到了手里方便不方便。你把笔尖递过去,人家还要把它倒过来,徜若没有笔帽,还要弄人家一手墨水,刀子翦子一类的物品更是这样,决不可以拿刀口刀尖对着人家。”
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,无论遇到事情,如果仅仅只是从自已的利益得失出发地去考虑,而置别人于不顾,往往就会失之偏颇,甚至伤害他人。凡事设身处地,换一角度为他人着想,原来疑惑不解的问题 也好,都可能会变得豁然开朗而迎刃而解。为他人着想,本身就是一种修养,是一种素质,更是一种睿智的体现。一个人不要心生嫉妒,更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心善为本。同事之间不妨寻求一种公平正直的合作方式,在工作中互相配合,彼此从对方身上吸取经验,共同进步。这样比互相排挤,遮遮掩掩不是更有利于工作的进展吗?
已所不欲,勿施于人,是做人的最起码原则,我们要做君子,不做小人,要做一个光明磊落,受别人欢迎的人,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。让我们一起把我们的真诚和帮助给我们的上司和同事。让我们在工作中多为他人着想,其实也是在为自已铺路。